就在8月非农就业公布之前,不少媒体撰文指出,8月非农暗藏魔咒,小心引发市场暴跌。据统计,在过去的21年中有17年,8月的非农人口的初步数据都低于预期值。
12月16日,江苏省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江苏省2024年第4期药品质量的通告(2024年 第13号)》,标识为“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感冒解毒灵颗粒”经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抽样检测不符合规定,判定为劣药。不过,在备注栏写有“生产企业该批次产品留样合格”。
对照本次通告中另一不合格药品的备注,也就是标注为“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感冒软胶囊,在其备注里面写有“该批次药品为被抽样单位(也就是泰兴市博仕爱大药房)从个人上门推销购进,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称无法核实是否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我们可以同理推断出,这批“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感冒解毒灵颗粒”应该是合法购进,有相关票据,生产厂家及相关部门也是认账的。
对于无票购进的“泰兴市博仕爱大药房”来说,这次的处罚应该轻不了,单纯从无票购进就可以直接按照假药处理,再加上劣药。不知道其购进了多少,按照现行法规,将执照面临10万以上的处罚。
至于“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感冒解毒灵颗粒”质量到底是否合格,按照正常流程,应该是申请对本次抽样的“留样”进行复检,不过,为啥不再复检之后再公布本次抽检结果呢?难道是生产厂家没有申请复检?
不过,这样的事情并非首次发生。2018年1月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药品抽检公告显示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妇科调经片(批号为20150702、20150703、20151101)检测不合格,当时该药企的答复是“我们留样室的样品送检都合格,但到了南方检测就超重。”并暗示是由于合作者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在药品储存库安装空调和除湿机”。
我们还是一起来了解一下“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过往质量管理历史吧!2019年2月21日,原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江西省2019年第1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标示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健胃片(批号:2160304)质量不合格;
同年,还是江西省药监局,在其发布的一则163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通知中,标注为通化万通药业生产的排毒清脂片(批号:02160501)被查出质量不合格;
还是在2019年的10月23日,四川省药监局官微公示一批不合格药品名单,标注为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宁胶囊”(规格:每粒装0.4克 批号:20170201)也被抽检为劣药,抽样地点在罗江县太极大药房榆林店。
2020年5月20日在哪个平台买股票,吉林省药监局公示吉林省中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速感宁胶囊”经检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经查,这批劣药全部销售给了吉林万通药业集团药品经销有限公司,是所谓的“万通”贴牌药品。